明年开始,物业要被全面撤除,随着国家新标准实施,央媒也针对这个事件进行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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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说君则以为,对于现在小区式住房而言,商品房质量、花园式小区景观重要,而为广大业主进行绿化、社区卫生、治安以及房屋维修的物业也同样很重要,好的物业会给楼盘加分更能让房子升值。
不过现实中,绝大多数物业都无法做到让业主满意反而市场被吐槽,近年来“撤除物业”的喊声更是反复被提及。说白了,物业公司更像是业主花钱雇佣管家,来为大家和整治小区环境,当他们更像小区主人,非但不作为甚至态度更加强硬,由此产生一个疑问:小区物业是否应该“全面撤除”
明年开始,物业要被“全面撤除”国家新规要实施。
在房说君看来,把物业全部取消想法是不太现实,不过物业与业主之间时而发生纠纷也需要处理,该以什么为准则?这个转折点就是《民法典》的开始实施。
随着国家日益重视房地产问题,对于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不作为等问题看在眼里。于是在2020年发布的《民法典》里就做出参考解决标准,这个“新标准”将会在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也就意味对现有物业全行业发出规范;另外,还将赋予业主2大权益,需要提前知晓:
1、业主对物业支出费用有知情权,并对小区经营有收益权。
另外,对于小区内部公共部分广告等经营性获利是归属全体业主,虽然业主不能分得这些钱,但是却可以用在电梯维修、公共器材维护保养方面,从某个角度来说,也是“返还”业主一笔钱,至少这部分费用不要大家来分摊。
2、业主有权自主选择物业。
一般来说,商在交房后物业公司就已经拟定并进场工作,业主基本没有选择物业公司全力,此次《民法典》实施后赋予业主在不满意现有物业服务下,可自主更换物业团队权利;小区在筹建业委会后,对于服务效率不高,不到位物业在经过业委会大部分业主同意后可以自由聘请第三方物业公司来进行,让业主有了更大和权力。
央媒30字回应,专家也点醒:取消物业不太现实。
前段时间,网上一段“送物业锦旗,让其自动退场”引发一阵热议,由于该公司效率低、收钱办事慢被业主送上“做啥啥不行”锦旗,随后该物业申请退出小区,戏剧性的是在事件快3个月时业主更是将物业公司请了回来。该小区约700多个住户有接近580多户希望这间物业公司回来继续服务,理由也很简单:小区不能缺少物业,后续、维护、绿化修建都需要有专人。
显然在现阶段完全撤除物业不太现实,从角度来探讨,业主白天忙于工作,晚上回家还要忙生活,不可能也没有精力组织人员对小区卫生、公共设备维修进行,专门事还需要交给专门团队来打理。对此,央媒也针对这个事件进行表态,认为“在没有找到更好代替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然有其存在价值和必要”
在房说君看来,央媒这短短30字表态就好说明目前撤除物业不太现实也不理智。也有专家保持跟房说君一致观点,在专家看来小区没有了物业,后续工作无人跟进执行,业主生活无法得到改善反而会更加不堪,甚至有可能导致房子贬值,因此取消物业不太现实。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物业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物业含有多种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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